关于办理2024年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会员的通知

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推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顺建发〔2006〕66号

区质监站、各镇质监分站、各工程监理企业: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推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粤建管字〔2006〕7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被列为市重点监控的监理企业,在向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提交报告的同时,还须按《佛山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点监控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向市建设局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附件:关于推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

 

 

二oo六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