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4年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会员的通知

关于建设工程规费计价表调整的通知

顺建发[2005]1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顺发改价函[2005]9号文件要求,凡是进入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中标单位需按中标价的0.9‰(中标价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0.5‰分段累加计算)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因此,应允许投标人对支付“交易服务费”而引起的费用增加进行投标报价。具体操作按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书规费中相应增加“交易服务费”项目栏,费用计算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0.9‰,详见附件《建设工程规费计价表》。

以上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执行。各单位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直接向区建设局反映。

附件:《建设工程规费计价表》

联系人:李丹薇,电话:22836716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局

00五年三月一日

 

建设工程规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备注

1

社会保险费

RGF(安装工程)

27.81

见粤府[1999]71号文

QDF+QSF+QTF(建筑、市政、装饰工程)

3.31

2

工程定额测定费

QDF+QSF+QTF

0.1

见顺价字[2002]11号文

3

防洪工程维护费

QDF+QSF+QTF

0.12

见顺府发[2003]2号文

4

交易服务费

QDF+QSF+QTF

0.09

顺发改价函[2005]9号文

 

合计

 

 

 

备注:

RGF”表示清单项目人工费;

QDF”表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

QSF”表示措施项目费;

QTF”表示其他项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