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4年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会员的通知

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建价函[2008]391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8年7月9日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本规范”),规定从2008年12月1日起实行。为做好本规范的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认真做好本规范的各项实施工作,加强对本规范情况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本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本规范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切实做好本规范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培训,使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能及时掌握和熟悉本规范,为本规范的贯彻执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制定工作流程,确保本规范的正确执行。

广东省建设厅
二OO八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