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5年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会员的通知

关于佛山市2007年第二季度建筑材料抽检情况的通报

 

佛建工〔2007103

 

各区建设局,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根据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材料抽检工作的通知》(佛建工〔20061号)要求,佛山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佛山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于200772日至200776日对全市五个区的10个在建工程、10个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混凝土、水泥、粉煤灰、混凝土外加剂、碎石、钢筋等材料进行了抽检。现将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筑材料抽检基本情况

本次抽检:钢筋原材共36组,其中1组不合格;

水泥共14组,全部合格;

混凝土共10组,其中7组合格(另外,佛山市顺德区乐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新新业混凝土有限公司没有送样,佛山市南海区沥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所送样品不是抽检样品,无效);

粉煤灰共10组,其中2组不符合标准;

外加剂共10组,其中7组的ph值不符合厂控指标;

碎石共10组,有6组放射性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

(详情见附表)

二、检查情况

(一)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材料抽检情况

从抽检的10个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混凝土、水泥、碎石、粉煤灰、外加剂等材料的情况来看,混凝土的强度基本能达到要求,但外加剂和粉煤灰则出现多个不合格项。

1、粉煤灰共抽检10组,其中2组不符合标准。这两组不合格试样分别来自于佛山市三水建晖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水泥厂罗村混凝土供应站。

2、混凝土外加剂共抽检10组,其中7组的ph值不符合厂家控制指标、不合格率较高。7组不合格试样分别来自于佛山市广陆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水泥厂罗村混凝土供应站、佛山市南海区恒耀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沥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兴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南海通达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乐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3、抽检的10组碎石样品中有6组放射性指标不符合gb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3.1.1条(强条)的规定。6组不合格试样分别来自于佛山市广陆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水泥厂罗村混凝土供应站、佛山市西江新城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建晖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兴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南海通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二)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实验室的检查情况

1、进场原材料检测项目不全,也未送检,如:砂、石的泥块含量,外加剂的凝结时间、ph值、减水率,粉煤灰的游离氧化钙、三氧化硫。

2、 对外加剂、粉煤灰出厂合格证或出厂检测报告审查不严,其出厂检测项目不全,有的指标未提供,有的不满足标准要求;粉煤灰的出厂合格证或出厂检测报告基本未注明粉煤灰是f类还是c类。

3、少量检测设备未检定/校准,有的设备虽经校准,但未对校准证书进行判定,一些校准结果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设备(含夹具、试模、筛子)仍在使用。佛山市三水建晖混凝土有限公司、南海通达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广陆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水泥厂罗村混凝土供应站、佛山市南海区恒耀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沥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兴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该项问题。

4、 检测标准未及时更新,水泥胶砂流动度的测定方法标准200581日已更新,各搅拌站均未更新方法和设备;砂、石标准200761日已实施新标准,佛山市西江新城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水泥厂罗村混凝土供应站、佛山市南海区恒耀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沥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兴业混凝土有限公司未及时更新标准。

5、佛山市顺德区乐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西江新城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建晖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水泥强度试件养护未按标准规定进行。

各搅拌站的检查情况详见附件。

(三)施工现场材料抽查情况

1、 检查发现,高明区中山广场工程部分进场使用的材料(钢筋、水泥等),未能提供相应的出厂合格证和进场检验报告;

2、高明区鸿润楼工程φ10圆盘条的拉伸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处理意见

我局对在混凝土抽检过程中没有及时送样或不按照要求送样的佛山市顺德区乐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新新业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沥建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各区建设局、质量监督站应立即对这三家企业抽检混凝土的去向以及质量进行跟踪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2007925之前书面上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加强对预拌砼企业原材料质量的监控

针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原材料的抽检情况,预拌混凝土企业所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包括水泥、砂、石、粉煤灰、外加剂等,除要有自检报告外,还应按规范规定的批量将有关原材料送到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保证预拌混凝土的质量。对连续二次抽检不合格的生产商应暂停采购其产品或要求生产商在供货前提供所供批次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进货后先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完善预拌砼企业自身的质保体系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完善设备的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设备的自检及计量检定;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设备,应立即进行更新、改造。改善养护室的条件及设备,应使其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加强对试验人员素质的培训,减少在试验时因操作和记录而造成的失误。规范管理资料的记录,试验记录的信息要完整。

3、各区建设局、质量监督站应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混凝土企业严格监管,对不合格材料的来源进行登记管理,对生产出的混凝土去向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结构工程的质量。

 

附件:佛山市2007年第二季度监督抽检结果

 

 

 

 佛山市建设局

二○○七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