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佛山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加强建筑节能,对于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全面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不仅有利于资源节约、保护环境,而且还将改善建筑功能和住宅品质以及提高市民的生活水平。
今年我局起草的《佛山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见附件)在多次征求有关职能部门、单位的修改意见完善后,最近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发布实施。《办法》不仅明确了发改、规划、建设、质量监督等部门的建筑节能监督管理职责,而且还规定了业主(包括房地产企业)、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在节能工作中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办法》的出台,必将有力推动我市建筑节能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