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延期)
经市人事局审核同意,现将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佛山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共1名。
二、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本市户口,国家承认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
5、专业要求:
机械专业,年龄45周岁以下,具备工程师职称以上,具有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经验,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6、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07年7月30日。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07年8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星期六、日除外)。
2、报名地点:佛山市建设局二楼人事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堤路28号,电话:82309121,传真:82309120。
3、报名要求:
(1)、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四、考试、体检和考核
1、笔试:笔试内容为建设工程管理基础知识,高级工程师者免笔试。
2、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人数,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3。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素质与工作能力。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来综合。
3、体检:体检对象从总成绩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与体检人数1:1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4、考核: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内容是由考核对象所在的单位提交现实表现鉴定。
五、聘用人选的确定原则和使用方法
1、聘用人选的确定原则: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的人员需公式7天,并报市人事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使用情况:按现行市直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七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