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4年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会员的通知

关于调整佛山市建设工程人工动态工资参考价的通知

佛建价发[2008]年0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从2008年4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的最低工资为77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为4.43元/小时、日工资标准为35.44元/工日)。为此,从2008年4月1日起,对在我市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所涉及的五个专业综合定额的人工动态工资参考单价调整通知如下:
    1.我市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除下述注明部分外)、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的综合工日动态工资参考价不分专业和人工类别统一为45元/工日;其中执行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B.5 幕墙工程”、“B.7 家具工程”这两章内的所有项目的工日动态工资为55元/工日。
    2.建设工程人工动态工资可作为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标底和最高报价值时的参考,按招标文件或工程发承包合同约定执行。编制建设工程概算、预算、标底和最高报价值时,对其动态工资的取定必须在相关的“编制说明”中予以具体、明晰的说明且不能低于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对在我市应执行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以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及评标专家对此进行审核和评定。凡未对动态工资的取定在合同(含招标文件)中作出事前明确约定者,均不能以上述的动态工资参考价进行工程结算。
    3.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并同时约定按本综合工日动态工资参考价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标底和最高报价值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动态工资参考价与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各专业定额中人工预算单价间的差额按原计价办法规定的相关计价程序参与计取相关费用及利润,并适用我市《关于贯彻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佛建[2006]年43号)“关于规费计取的说明”中的规定。


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