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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全市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佛山新城管委会城市建设管理局:

按照《关于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佛建管函【2013301号)要求,201365日至722日,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招标代理企业82家(市内企业22家,市外分支机构60家),并对其中12家招标代理机构的部分代理招标项目进行了抽查。在检查期间,大部分企业能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认真配合检查,并做好相关资料补正和整改工作。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市招标代理企业基本上能按照国家、省、市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在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揽招标代理业务;依法签订代理合同;招标代理工作符合法定程序和相关规定;所代理的工程项目能够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招标公告在依法指定媒介上发布,并进入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招投标情况能及时向行政监督报告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我市招标代理市场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部分企业不配合检查,未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接受检查。

(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普遍较低,个别企业为承揽代理业务,以低价恶性竞争方式扰乱招标代理市场;个别项目招标代理费收取不规范,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三)部分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少于5天,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足20天;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质量较差,招标形式、资格审查要求不清晰,投标上限价和安全文明施工费混乱,前后矛盾;招标文件中对技术层面的要求描述不清、把握不准,引起争议;个别项目违规设定投标最低限价。

(四)部分项目评标专家组成不规范,借用区评标专家的文件中,相关主管部门未加具审批意见也无审批日期,评标报告中资格审查情况、评委会专家组成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符;

(五)个别项目中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代理资料管理不规范,业主评价意见中内容填写不完整等。

    三、处理意见

根据以上检查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意见如下:

(一)对本次检查中未按要求提交资料配合检查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和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诚信扣15分,并列为重点监控企业,今后加大对其动态检查的频率。

(二)对检查中所代理项目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广东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诚信扣15分。

(三)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的监管,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和清出力度,共同营造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建筑市场竞争环境。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3723